公共工程標案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機制
發文日期 2012-11-07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132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建置「工程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系統,未來廠商如有因機關延宕導致工程款給付延遲之情形,會員可利用網路、傳真及信件等方式進行通報,請查照。
說明:
一、
為協助廠商解決因機關延宕導致公共工程付款延遲情形,促使機關檢討改善,工程款如期支付,以刺激經濟景氣,建立一個公開透明合理之工程執行環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於全球資訊網(http://www.pcc.gov.tw)之「便民服務專區」內建置「工程不當延遲付款通報」系統,未來廠商如有因機關延宕導致工程款給付延遲之情形,可利用網路、傳真(02-87897714)及信件等方式進行通報。
二、
該通報系統無須使用帳號及密碼,案件登錄後通報內容將及時傳送工程主辦機關及主管機關查處,並分別於工程主辦機關登錄查處情形、工程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及付款結案等階段,由系統主動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通報人。
三、
相關通報案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列管追蹤,並定期公布各機關辦理情形,俾利協助廠商儘早取得工程款。
 
四、
檢附「公共工程標案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機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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