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公告:給水申請案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預收本處投入部分成本合計新臺幣300元。
發文日期 2018-05-31
發文字號
主   旨
說   明

給水申請案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預收本處投入部分成本合計新臺幣300元。申請人繳納本費用後,即正式投入人力辦理後續作業,本費用不再退還申請人,將於申請人後續繳納相關裝設費用中直接扣抵。


資料維護: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發布日期:107-05-31
 
https://www.water.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580C646B026F97C&sms=78D644F2755ACCAA&s=68B2EF0F974302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