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3-11-07 |
發文字號 |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231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檢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監造及裝置執業管理計畫」1 份,並自10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請查照。
說明:本計畫實施後適用對象係以案件「建築首次掛件日期」為準,103年1月1日起掛件者適用新制,該日期以前掛件者適用舊制,相關內容請詳閱計畫。
http://www.tfd.gov.tw/detail.php?type=article&id=13132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檢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監造及裝置執業管理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