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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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說 明 |
主旨:檢送台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申請書及勘查核定表(原A3會勘表)之新式表單各1份,並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旨揭表單經修訂詳附件格式,查驗申請書部分由消防專技人員於本局會勘管理系統填寫資料後可自動產生並列印。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申請書及勘查核定表新式表單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