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4-02-10 |
發文字號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 103005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 本會會員向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供水區域申請供水時,自即日起均需向本處辦理申請「會員會籍證明單」,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始同意案件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3年1月29日總統令修正發布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本會會員向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供水區域申請供水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