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6-04-07 |
發文字號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4月07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5014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3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50008440號函影本一份。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