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舉辦108年度會員國外聯誼自強活動「北越下龍灣奇景五日遊」
發文日期 2019-06-28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6月28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 1080016 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本處舉辦108年度會(委)員國外聯誼自強活動「北越下龍灣奇景五日遊」;行程詳如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凡願參加者,敬請於報名期限內檢附資料儘速向本處報名,以利相關事宜安排,逾期或額滿恕不再受理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第19屆第10次委員會會議決議案辦理。
二、本次活動日期: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至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三、本次活動費用:每人團費為新台幣 25,900元整。(費用不包括新辦護照及個人消費)
※其他費用:新辦護照1,500元、單人房差費用6,800元。
四、本處由年度相關經費依例提撥補助負責人、負責人配偶、會員代表三者擇一補助新台幣2,500元(限本文發文前於公會登記有案者,國內外旅遊限補助壹次),於活動開始後,再發給符合補助之對象。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補助價值累計超過1,000元以上,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並依法寄發扣繳憑單。
五、旅遊行程請參閱附件,確認之行程由本處與旅行社議定之。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7月30日止。
七、報名時,請繳納下列資料:
1. 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
2. 護照影本(需以回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效期);
3. 辦理越南簽證需繳交兩吋相片 (彩色白底) 2張。
4. 保證金5,000元。(請以現金或當日支票繳納,抬頭: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辦事處)
八、注意事項:
1. 組團人數最少16人(含)以上始予成行,未達組團人數則不予舉辦,已繳費者無息退還(如有代辦護照者,規費照扣之)。
2. 住宿以兩人同宿一間套房為原則,請事先協商友好同宿並註明同宿者或於報名時聲明;未註明者,由本處逕行安排不得異議)。
3. 其他未詳述各項事宜,均依本處與旅行社所訂合約為準。
4. 會員請繳交108年度常年會費,始受理旅遊報名。
5. 凡參加活動有年長者或行動不便人員,請家屬陪同始受理報名。
6. 活動期間,辦事處停止上班,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