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111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0年12月23日起開始辦理
發文日期 2021-12-17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 1100027 號
主   旨
說   明

本處111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0年12 月23日起開始辦理;未辦理者,申請接水案件恕不受理,請查照。

一.
會員尚未辦理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如需辦理,請攜帶下列
各項證件正本至本處辦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3.公司、負責人印鑑同工程手冊印章。
4.111年度公會會員證正本 。
二.
會員已領有新式 5 年期 109 年 ~113 年 會員會籍證明印鑑
卡:資料如未異動者,請將舊卡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
可證書正本、承辦工程手冊正本攜回本處,於繳交常年會
費後,由本處核對無誤後加簽用印。
日後印鑑卡如遺失、毀損須重新申請補發,除比照新辦方
式辦理並酌收工本費 200 元。
三.
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可視會員需要隨時至本處辦理。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