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5-01-21 |
發文字號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1月21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140003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來函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驗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並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請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4年1月6日北市水企字第1148000002號函辦理。
二.114年新修正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險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全條文內容,可至北水處官綱查詢或自行下載:http:// www.water.gov. ta1pe1〉廠商服務〉用水設備審查及檢驗資訊〉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臉、設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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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1 | 下載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驗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