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115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4年12月22日起開始辦理
發文日期 2025-12-12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140030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本處115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4年12月22日起開始辦理;未辦理者,申請接水案件恕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會員辦理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 (新式5年期114年~118年),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至本處辦理:
1 .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 .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3 .公司、負責人印鑑-同工程手冊印章。
4 .115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 會員辦理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攜上述證件至本處,於繳交常年會費後,由本處核對無誤後加簽用印。
日後印鑑卡如遺失、毀損須重新申請補發,除比照新辦方式辦理並酌收工本費200元。
三. 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可視會員需要隨時至本處辦理。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