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關 「 臺 灣 職 安 卡 」 開 課 資 訊
發文日期 2026-09-04
發文字號
主   旨
說   明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於115年6月30日修正發布,其中第11-2條自116年7月1日施行,法規略以:「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於事前使其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營造作業安全訓練。」

依前述法規規定,自116年7月1日起,進入營造工地作業者須持有「臺灣職安卡」。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