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4學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自115年10月1日起受理申請,凡符合申請辦法者,請於10月20日前送會憑辦
發文日期 2026-09-15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09月15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150029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本會114學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自115年10月1日起受理申請,凡符合申請辦法者,請於10月20日前送會憑辦,請查照。

 
說明: 1-依據區公會115年9月1日台區水管會總字第115196號函辦理。
2-申請對象:凡本會所屬會員並已繳清當年度常年會費之負責人子女。
3-申請標準:高中(職)生全學年成績(上下兩學期平均成績)在85分(含)以上、大專生在85分(含)以上,學業成績以等第績分(GPA)呈現者,對照轉換為「A以上」或「GPA3.76」以上計算。
4-申請資料:① 獎學金申請書 ② 學生個人身分證影本 ③ 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成績單 ④ 申請時(即當年九月至十月)之在校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如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及學生證所送影本,應加蓋就讀學校印章方為有效。
學生成績均應達到標準分數,其所送之各項證件,務必相符齊全,以免退件。
5-相關辦法及申請書表另公告於本會網站,請自行下載運用。
6-另為鼓勵本會會員在職進修,凡當年度畢業成績優異者頒發獎牌,以為精神獎勵,請於10月20日前檢附當年度進修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彙送本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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