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114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3年12月23日起開始辦理
發文日期 2024-12-18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130029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

本處114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自113年12月23日起開始辦理;未辦理者,申請接水案件恕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會員辦理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 (新式5年期114年~118年),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至本處辦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正本。
2.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正本。
3.公司、負責人印鑑-同工程手冊印章。
4.114年度公會會員證-正本。
 
二.會員辦理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攜上述證件至本處,於繳交常年會費後,由本處核對無誤後加簽用印。日後印鑑卡如遺失、毀損須重新申請補發,除比照新辦方式辦理並酌收工本費200元。
 
三.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可視會員需要隨時至本處辦理。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