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會籍證明單」,請依台北市辦事處、新北市辦事處行政區域劃分
發文日期 2014-02-19
發文字號 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3008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有關本處會員向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申請自來水接水所出示之「會員會籍證明單」,請依台北市辦事處、新北市辦事處行政區域劃分之工程所地址所屬辦事處申請核發,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區公會103年2月17日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3047號函辦理。
   二、申裝工程之地址為「台北市」請向本處申請,如申裝工程之地址為「新北市」請向本會新北市辦事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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