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
發文日期 2016-04-07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4月07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5014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年1月21日)開工者,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1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3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50008440號函影本一份。
附加檔案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