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6-10-19 |
發文字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9日 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5040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修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並自105年11月1日起施行,請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05年10月11日北市水技字第10532148800號函。
二、該函及附件影本請自行至本處網頁下載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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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1 | 下載 |
附加檔案2 | 下載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修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並自105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