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06年度會員證自105年12月20日起開始換發
發文日期 2016-12-08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08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05041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本會106年度會員證自105年12月20日起開始換發,換領時請攜帶常年會費、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處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106年度常年會費,不分等級全年應繳納新台幣6,000元。換領時請憑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領取106年度會員紀念品:「統一超商禮券600元」乙份。
  ※依區公會函示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全年累計發放禮品金額若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予公司。
二、換領會員證時,請以現金或當日支票繳納(抬頭: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辦事處),以利作業。
三、本處106年度會員名冊即將編印,會員各項登記資料及會員代表如有異動,請於106年1月10日前以公會變更申請書向本處辦理,未以書面向公會申請變更者,均以本處原存檔案為準。
四、會員如有任何建議案,請於105年12月30日前依「主旨」、「說明」、「辦法」之格式報會,以憑辦理。
 
 
提醒您!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效期為五年,承裝商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90日至30日主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並換領新證書;逾期未展延或展延審查不合格者,原許可自期限屆滿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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