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舉辦112年度會(委)員國外聯誼自強活動「越南峴港5日遊」
發文日期 2023-09-01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01日   發文字號:臺區水工會北市辦字第1120033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本處舉辦112年度會(委)員國外聯誼自強活動「越南峴港5日遊」;行程詳如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凡願參加者,敬請於報名期限內檢附資料儘速向本處報名,以利相關事宜安排,逾期或額滿恕不再受理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第21屆第3次委員會會議決議案辦理。
二、本次活動日期:112年12月8日至112年12月12日。
三、本次活動費用:每人團費現金新台幣 33,000元整,刷卡需另加2%銀行手續費。
  (費用含全程小費、機場接送,但不包括新辦護照及個人消費)
  ※其他費用:新辦護照 1,600 元、單人房差費用 5,200 元。
四、本處由年度相關經費依例提撥補助負責人、負責人配偶、會員代表三者擇一補助新台幣 4,000 元(限本文發文前於公會登記有案者),於活動開始後,再發給符合補助之對象。
  ※ 本次活動所受領之補助款,須於年底申報個人所得。
五、旅遊行程請參閱附件,確認之行程由本處與旅行社議定之。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止。逾期或提前額滿(32名)恕不再受理報名。
七、報名時,請繳納下列資料:
  1- 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
  2- 護照影本(需以回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有效期)。
   新辦護照應附:
   ① 舊護照(還在效期內需附上) 。
   ② 身分證正本。
    ※未滿18 歲請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身分證正本(若為單親家庭請提供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以利證明監護權)。
    ※如未滿14歲請附上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1份。
    ※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者,需附上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部分省略,需有完整詳細說明)
   ③ 兩張2吋彩色相片。
    ※白底,大頭(頭頂至下巴3.2cm~3.6cm),需露眉露耳,不可露齒,需為6個月內近照。
   ④ 本人的手機號碼。
   ⑤ 緊急聯絡人的電話(如不是父母親請備註關係) 。
  3- 辦理越南簽證需繳交兩吋相片 (彩色白底) 2張。
  4- 保證金5,000元。(請以現金或當日支票繳納,抬頭: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辦事處)
八、注意事項:
  1- 組團人數最少16人(含)以上始予成行,未達組團人數則不予舉辦,已繳費者無息退還(如有代辦護照者,規費照扣之)。
  2- 住宿以兩人同宿一間套房為原則,請事先協商友好同宿並註明同宿者或於報名時聲明;未註明者,由本處逕行安排不得異議。
  3- 其他未詳述各項事宜,均依本處與旅行社所訂合約為準。
  4- 凡70歲以上及身體、行動不便者,需有家人陪同始同意接受報名。
  5- 會員請繳交112年度常年會費,始受理旅遊報名。
  6- 活動期間,辦事處停止上班,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附加檔案1 下載